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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法院、劳动、工会三方联手处理劳动争议官司
欠薪纠纷调解不成再立案
来源:齐鲁晚报   日期:2007-1-19   点击量:   作者:记 者 张坚栋  通讯员 闫江峰
  本报烟台1月18日讯 由于烟台市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,传统的“一裁二审”的劳动争议审理方式不仅时间长、成本高,而且不利于纠纷的平稳解决。1月18日,烟台市中级法院和劳动、工会三方达成一致,对于劳动争议官司,先由三方联合调解后,再行立案。
  据烟台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介绍,近年来,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,该市法院审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从2004年1700件、2005年2142件增加到202006年2412件。烟台中级法院副院长郭京兰告诉记者,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主要是通过劳动仲裁和司法途径解决。但是,现行的“一裁两审”纠纷处理机制程序繁琐、耗时长、成本高,由于缺乏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,在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,法院与相关劳动部门在劳动争议疑难问题的处理上往往存在差异,导致相当一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无法得到及时解决。
  三方约定,首先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,劳动争议产生后,应当先经过调解中心进行调解,调解之前,劳动仲裁部门可暂不予受理。调解不成立案审理后,三方调解仍是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,法庭可以改变法官主持调解的传统方式,邀请或委托同级工会部门或劳动主管部门主持调解。
  据了解,目前,烟台市已建立了100多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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